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各学院在报送2019年毕业生生源信息时,须一并报送本院特困生信息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困生评定范围条件
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山东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特困生认定程序
特困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必须是山东省内生源毕业生,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分开统计上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7〕2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纸质版(附特困家庭毕业生学生名单、学号、专业),连同《申请表》、特困生本人书面申请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
特困生数据经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录入全省特困生信息数据库,向特困生核发《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就业服务卡有效期1年。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的采集与上报
1.必须是山东省省内生源毕业生;
2.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生源信息库的“特困”中填入“是”字样。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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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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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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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
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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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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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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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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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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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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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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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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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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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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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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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 |
元/月 |
姓 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月均收入 |
联系方式 |
是否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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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及求职意向 |
是否就业 □ 如未就业,是否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 求职意向: 申请原因: 城乡低保家庭□ 零就业家庭□ 农村贫困家庭□ 残疾人□ 残疾人证编号: 其他特殊原因□ 具体原因: (有“□”用“√”标注) |
学生申明 |
我申明:上述内容所填情况完全属实。特申请求职补贴,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学校、院系意见 |
该生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该生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同意推荐。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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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如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其申请资格,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
2.本表一式二份,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学校保留一份。
3.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531)88597896,81676803。